圖書館規則

  • 同學每次借用圖書館資料時必須出示本校的學生智能卡;
  • 同學不得把學生智能咭借予或轉讓予他人使用;
  • 一年級同學每次最多可借圖閱三項圖書館資料(但不能借用視聽或電腦光碟);
  • 二至六年級同學每次最多可借閱六項圖書館資料(包括 5 本中英文圖書及 1 項視聽或電腦光碟);
  • 同學如遺失學生智能卡,須立即以書面向校方報失,並到電腦室補領學生智能卡;
  • 每次借閱期限為 14 天(如借閱期間為學校假期,則不計算在內);
  • 每個學校上課天的最後收書時間是下午 4:00,如於下午 4:00 後才還書,歸還日期則視作為第二天處理;
  • 每項資料最多可續借一次,每次為期十四天(因個別情況,圖書館有權提前讀者還書日期);
  • 同學利用網上續借或攜帶有關書籍親臨圖書館辦理手續;
  • 如欠還圖書館資料,每項圖書館資料每日罰款為 $1
  • 如遺失圖書館資料,同學須繳付費用,每項資料的罰款為該項資料價格的 1.5 倍(如:該項資料原價是 $50,罰款為 $75),因為該罰款除了足以重新添置該項資料所需的款項外,還包括並行政費及物資費(如:條碼、包書膠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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